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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菌检验员培训知识之化学试剂贮存规则
发布时间:2025-07-16浏览:28

对于江苏省无菌检验员培训学员来说,尽管工作是围绕微生物检测开展,但是生化不分家,检测过程中使用到各种各样的化学试剂。本文为大家介绍化学试剂贮存规则,一起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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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菌检验员培训知识之化学试剂贮存规则

1.化学试剂的贮存由专人负责。该管理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检验室操作区内不允许存放化学试剂,使用完毕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柜中。

3.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

放整齐,造册登记。

4.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塞或蜡封保存。

5.见光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6.氨水等应放在普通冰箱内,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存。

7.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元素危险物品,不得在同柜存放。

8.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9.化学试剂不宜超量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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