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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无菌检验员培训知识之无菌检验结果判定
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63

对于四川省无菌检验员培训学员来说,了解无菌检验结果判定标准及要求是应知应会知识,理解和掌握及判定有助于检验员理解试验准备、试验操作及异常结果分析,以及为什么标准的无菌检验室需要有无菌室、微生物限度室、阳性对照室等。一起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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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无菌检验员培训知识之无菌检验结果判定

阳性对照在24h内应有菌生长,阴性对照在培养期间应无菌生长,如需氧一厌氧菌及真菌培养管内均为澄清或虽显浑浊但经证明无菌生长(接种管内液体到相应的培养皿,以证实是否有菌生长,培养时间不得少于48h),判为灭菌合格;如在7支需/厌氧菌及真菌培养管中,任何1支显示出浑浊现象,并证实有菌生长,应重新取样,分别用同样方法复试2次。除阳性对照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菌生长,否则判为灭菌不合格。

无菌试验结果为合格,应报告:未检出需氧/厌氧菌及真菌;不合格报告,则报告为:检出需氧一厌氧菌或(及)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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